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本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依法向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4)依照法律规定对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5)对本地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6)负责应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7)负责对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负责对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负责应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9)负责应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10)受理向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1)对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12)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13)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14)协同吐鲁番市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15)领导本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16)规划和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本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17)负责其他应当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实有人数75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8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3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检察业务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147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56万元,降低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9.9万元;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6.7万元。本年支出141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00万元,降低4.9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60.37万元;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6.7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0.5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147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05万元,占93.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2.56万元,占6.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141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26万元,占83.53%;项目支出232.46万元,占16.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7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7万元,降低1.34%。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6.7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0.5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财政拨款支出137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0万元,降低1.34%,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6.7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34.24万元,决算数1377.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15%,主要原因是:1、退休干部去世2人,增加死亡抚恤金41.03万元;2、部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决算中项目支出232.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府采购装备,该项目经费属于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司改绩效较上年增加4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34.24万元,决算数1376.8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13%,主要原因是:1、退休干部去世2人,增加死亡抚恤金41.03万元;2、部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决算中项目支出232.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府采购装备,该项目经费属于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司改绩效较上年增加4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938.91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32.4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5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41.03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63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74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47.9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4.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0.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3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5.97万元,比上年减少5.19万元,降低12.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7万元,占100.00%,比上年减少5.19万元,降低12.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安排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预算。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预算。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1.70万元,决算数35.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1.70万元,决算数35.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0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万元,降低17.42%,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水电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5.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9309.98(平方米),价值1675.27万元。车辆10辆,价值220.93万元,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