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获奖人员的通报
各区、县院、市院各业务部门:
为加强吐鲁番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区院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疆十佳公诉人暨全疆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吐鲁番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从两级院报名的16名公诉业务骨干中选拔3人,代表吐鲁番检察机关参加第七届全疆十佳公诉人暨全疆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其中鄯善县院潘春过、高昌区院帕提古丽·哈力克被评为全疆优秀公诉人,鄯善县院潘春过同时获最佳辩论奖。在此,对鄯善县院潘春过、高昌区院帕提古丽·哈力克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获奖的同志珍惜荣誉,不断进取,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努力拼搏,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两级院检察人员要向获得奖励的同志们学习,努力提升业务素能。同时,两级院政工部门要牵头各业务部门制定计划措施,认真扎实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提升两级院整体业务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