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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木巴热克·艾比布、吾斯曼·阿不力克木提起公诉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木巴热克·艾比布、

吾斯曼·阿不力克木提起公诉

 

 

近日,原鄯善县公安局民警木巴热克·艾比布、托克逊县公安局事业编民警吾斯曼·阿不力克木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向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木巴热克·艾比布、吾斯曼·阿不力克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木巴热克·艾比布在办理卡某某、买某某涉嫌制造毒品案过程中,在明知该案涉案人员中还有热某某和阿某某2名共同犯罪人的情况下,接受被告人吾斯曼·阿不力克木关于不让热某某受到刑事处罚的请求。随后,木巴热克·艾比布与吾斯曼·阿不力克木商议并实施了具体行为,致使热某某、阿某某逃避了法律制裁。被告人木巴热克·艾比布、吾斯曼·阿不力克木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徇私枉法使热某某、阿某某二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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