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鹏决定逮捕
近日,原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鹏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