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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鹏决定逮捕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鹏决定逮捕

 

近日,原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鹏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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